肢体残疾包括:
1. 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 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 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分为如下几级: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 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 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 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 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 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 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 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 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 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 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 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 双大腿缺失;
4. 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 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 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
7. 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 双小腿缺失;
2. 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 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 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 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
6. 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 单小腿缺失;
2. 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 5 厘米以上(含 5 厘米);
3. 脊柱强(僵)直;
4. 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 70 度或侧凸大于 45 度;
5. 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 单侧拇指全缺失;
7. 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 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 侏儒症(身高不超过 130 厘米的成年人);
10. 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 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