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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07-04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龙岩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创新型城市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龙岩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2017—2020年)》,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指标

  (一)全社会研发经费(R&D)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提高到2.5%。

  (二)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3%。

  (三)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

  (四)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160家。

  (五)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6%。

  (六)规模以上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54.6万元/人。

  (七)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55人。

  (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R&D活动企业所占比重达到38%。

  (九)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35家。

  (十)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达到10家。

  (十一)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达到100家。

  (十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

  (十三)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60家。

  (十四)万元GDP综合能耗不高于0.55吨标准煤/万元。

  (十五)万元GDP用水量不高于83.2立方米/万元。

  (十六)引进培养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100名。

  (十七)引进培养高端创新人才200名。

  (十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20.5%,低于2吨/万元。

  (十九)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园区数达到3家。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科技、经济、政府治理等领域改革,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狠抓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举措和政策落地,探索具有龙岩特色的创新发展路径。一是进一步改革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对整合创新资源、支撑创新服务的保障力度;二是改革人才激励和评价机制,形成以实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三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提升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获得感;四是完善科技与金融结合机制,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

  (二)创建五大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新模式。一是实施技术创新平台全产业发展,通过推动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形式的创新平台建设,实现我市主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全覆盖。二是实施创新创业支撑平台链条式发展,发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龙岩市科技创业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各县(市、区)科技孵化器建设,打造“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科技创业孵化链条,构建“全要素、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三是实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整合式发展,立足我市现有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科技信息文献平台等创新载体,整合优势资源,打造集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为一体的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四是实施人才项目资本综合开发运营平台跨越式发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龙岩人才发展集团的职能,用市场化手段推进人才引进、人才项目落地。五是实施科技产业园区平台专业化发展,进一步提升省级以上高新区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水平,加强规划设计、突出主导产业,完善配套服务,提升专业化管理、运营、维护水平。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施“121”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实施机关企事业人才引进培养“千人计划”,创新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模式,完善创新型人才流动和保障机制。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主体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服务管理体系。全力打造以龙岩人才发展集团为代表的人才项目资本综合开发运营平台。

  (四)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五大工程。一是实施创新型龙头企业助推工程,鼓励创新型龙头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协同社会创新力量,充分发挥紫金矿业、龙净环保等创新型龙头企业对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带动作用,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整合,加快形成创新型经济格局。二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工程,瞄准产业发展需求,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做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到2020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6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6%。三是持续推进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成长工程,不断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龙头企业。四是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工程,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型企业,形成以大带小、以小促大的协同发展格局。五是实施国有企业创新引领示范工程,加大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培育一批创新活动活跃、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丰硕的市属国有企业,引领我市创新创业向纵深发展。

  (五)开展产业培育提升行动。围绕产业兴市战略,强化政策、研发平台、项目、人才、园区、产业化等一体化布局,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现代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持续发展壮大有色金属、机械制造、文化旅游等主导产业,着力培育光电新材料、生物医药、互联网、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等新兴产业,改造提升能源与精化、农产品加工、烟草、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发展森林康养、林下经济、花卉苗木和户外木屋等林业特色产业,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六)优化“两带五区”创新资源布局。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核心载体和重要平台,提升龙岩高新区和武平高新区发展水平,加快创建上杭高新区。依托新罗龙州工业园—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产业园打造智能装备制造创新带,依托上杭南岗工业园—蛟洋循环经济产业园打造金铜产业发展创新带,围绕“一园一聚集”的创新布局,在武平高新园区、长汀稀土工业园、长汀医疗器械产业园、海峡(连城)光电产业园、永定光电信息产业园、漳平国家农业科技园分别打造不锈钢、稀土、光电新材料、电子制造、农业技术等五个创新主体集聚区。

  (七)加速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转化。推进军工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于社会生产,加快军用资源产生社会经济效益;推动民用高新技术转化为军用技术,提高军队战斗力,促进民用资源发挥国防效益。实现两个体系相互兼容同步发展,使军工技术创新获得强力支持和持续推动,使民用技术创新获得需求拉动和能力提升,加快打造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革命老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典范。

  (八)强化生态环境建设。实施生态环保攻坚战,依靠科技创新破解绿色发展难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推进环境综合治理,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依靠创新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协调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落实。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及相关责任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根据2020年目标任务,细化年度目标,具体负责本区域、本部门的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实行正向激励与逆向考核相结合,将创新型城市建设纳入对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绩效考核,对龙岩市创新型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任务进行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调整,将创新型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和高研发投入企业培育工作纳入项目落地攻坚战役和干部一线考核工作内容,突出结果、实效考核,科学合理设置考评内容、指标、分值等事项,评价结果作为创新型城市建设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政策扶持。整合现有科技创新政策和财政资金,统筹提出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创新投入,促进政府引导性投入稳定增长、企业主体性投入持续增长。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要根据各自实际,进一步梳理整合各项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配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促进资金、人才、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向有利于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领域流动和集聚。

  (四)营造创新氛围。深入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e龙岩”等平台,宣传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先进典型、先进人物。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强化社会参与意识,宣传报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创新创业先进人物,激励科技人员、企业家积极投身“双创”实践,鼓励基层创新突破,营造全社会共建创新型城市的浓厚氛围。

  附件:1. 龙岩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龙岩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3. 龙岩市创新型城市重点建设内容一览表

  4. 各区域重点指标任务分解表

  5. 龙岩市创新型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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