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2623 龙岩市上杭县紫金矿业,下雨天将污水通过埋在地下的水管排到河里,影响饮用水,下游不敢饮用自来水。 上杭县 水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情况涉及紫金矿业紫金山金铜矿。1、该矿已对所有排入汀江的6个雨水口、6个排污口均建设了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实时监控;汀江排水口下游设置5个生物网箱监测点,生物监测预警汀江水质。2、上杭县环境监测站每两个月对紫金山金铜矿所排放废水的排放口开展一次监视性监测,2014年—2017年4月份,各个排放口监督性监测外排废水监测结果均达标。3、2011年以来,上杭县城区使用的饮用水源点为珊瑚乡汀江横滩断面,位于紫金山金铜矿矿区上游约8公里处,源水通过国内优质球墨铸铁管和钢管输送至城区兰地水厂处理。上杭城区兰地水厂已满足省住建厅规定县级集中式供水企业自检能力达到42项常规指标的要求。水厂经公司自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检查和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厦门监测站的检测,出厂水水质完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区居民可以放心使用自来水。 不属实 1、加强紫金山金铜矿区、城区自来水厂的环境监管,严格督促企业根据矿山开采变化,持续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对极端天气能力。2、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大众对紫金山金铜矿及城区饮用水的认识,利于社会民众进一步了解、支持与监督紫金山金铜矿、城区饮用水源的环境管理工作。 无 2 2628 龙岩市漳平市西元镇隧林村,原计划在山上建钢铁厂,后经村民举报,厂房未建完便停工,但破坏的3000亩山林地未恢复,水土流失严重,每次下雨导致山下农田被土覆盖无法耕作。 漳平市 生态 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为福建金大鑫钢铁铸造有限公司。该公司现代装备制造业特钢铸造基地项目,因投资业主资金链断裂,于2013年6月暂时停止建设。1、该项目无施工迹象,大部分场地已通过播撒草籽,种植绿化苗木等措施进行生态植被恢复,已进行土地整理面积1500亩。2、项目现场利用原有水塘当作临时沉砂池,临时沉砂池附近已征用部分土地,作为防范水土流失的缓冲区,未发现泥土覆盖农田的现象。 不属实 漳平市正在重新招商,新的业主正在洽谈中,有望年内入驻新的企业。 无 3 2641 龙岩市长汀县濯田镇左拔村,左拔溪上游3家养猪场(升平村王*火、乌石下自然村王*壁、长巫村古*旺),粪便污水直接排到溪里,溪水发黑发臭。 长汀县 水 被举报对象为福建省长汀县丰源农牧有限公司、王*壁养猪场和濯田镇长巫村古*旺养猪场。1.丰源农牧地处左拔溪上游,相关手续齐全,为县2017年拟保留升级改造猪场。该猪场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收集管道老化破裂,导致小部分粪便污水直接排到溪里。经监测分析结果表明总磷超标。2、王*壁养猪场已于2017年2月24日全部拆除。3、古*旺猪场地处左拔溪上游,为县拟保留为2017年升级改造猪场,须于今年9月底前改造完成,逾期未完成将给予强制拆除。该猪场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处理设施不足,未经有效处理的粪便污水直排入溪里。经监测分析结果表明总磷、COD超标。4、2017年5月11日,县环境监测站对左拔溪水质地点(养猪场下游)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其COD、氨氮达标,总磷超标。 属实 1.县环保局已对丰源农牧、古*旺猪场立案调查,分别处以3万元、1万元罚款,并要求限期完成雨污分流设施,修复破裂的排污管道。2、长汀县责令两家猪场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若逾期未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将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除。3.县农业局和濯田镇政府已要求丰源农牧、古*旺两家猪场,在升级改造未完成前不得增加生猪存栏量。 无 4 2658 龙岩市武平县与上杭县交界处1.界为头桥下溪流有人非法挖沙。2.采沙点旁有一个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入溪中。 武平县 其他、水 1、举报地点位于十方镇彭寨村界围头桥下溪流附近,该溪流附近有两处制砂场和两处非法采沙点。两处制砂场分别为武平县十方镇洋官坪砂场(以下简称洋官坪砂场)、武平县十方彭寨青云砂场(以下简称青云砂场),经核实,均没有开工生产;两处非法采沙点已于2016年4月29日取缔,现场堆放有河沙,但无机械作业迹象。2、采砂点旁的养猪场是位于武平县十方镇彭寨村洋官坪自然村的洋官坪养殖场。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已列入十方镇2017年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关闭拆除对象。目前已拆除猪舍3290.5平方米,剩余4602.93平方米尚未拆除的猪舍要求5月20日前完成拆除验收任务。 部分属实 1.十方镇镇村两级指定专人加强巡查监管,杜绝非法采沙;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彭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尽量减少因项目建设造成溪流污浊的问题;严格洋官坪砂场、青云砂场环评手续的审核审批,落实“三同时”要求,防止今后生产可能带来的粉尘、噪音、水土流失等问题。2、加大对该养殖场的跟踪督促力度,确保养殖场在2017年5月20日前全面完成剩余猪舍的拆除验收任务;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坚决落实好“四禁止”,确保已拆除猪场不出现复养问题;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已拆除猪舍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确保不造成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无 5 2660 龙岩市永定区湖坑镇新街村石岚坑自然村垃圾场往山里方向,距水源地几十米有一家养殖场,污水直接排放到水库,影响水库水质。 永定区 水 1、被举报对象为湖坑镇新街村村民李*尧的养殖场,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共存栏生猪147头。举报件中所反映的水源地位于新街村老虎岩,属集镇饮用水源。2、该养殖场与该水源地间隔几重山,直线距离为600.05m,不在该水源地集雨汇流区域,该养殖场所在山窠也无饮用水源、溪河等水系。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12日上午,湖坑镇对该养殖场依法强制拆除。2.约谈1人,通报2人。3.强化巡查监管,严防复养反弹,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养殖行为,将坚决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约谈1人,通报2人 6 2752 漳州市南靖县和溪镇多家养猪场,废水污染河道、饮用水。漳平市与南靖县交界处的戴海龙造纸厂烟囱废气污染。 漳平市 水、大气 举报人反映的对象为漳平市海龙纸制品厂。从2017年3月16日开始,该厂进行技术改造,至今未恢复生产。 不属实 1.2017年5月4日,漳平市环保局已下发了《关于责令漳平市海龙纸制品厂不得擅自恢复生产的的通知》,责令该厂在未向漳平市环保局试生产报备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2.已责成漳平市环保局和永福镇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该厂的巡查监管,及时跟踪落各项环保措施。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