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5451 | 龙岩市新罗区大池镇大东村村口的未知名塑料米厂,臭气扰民。 | 新罗区 | 大气 | 被举报对象为龙岩市秀东塑胶有限公司,该公司项目通过新罗区环保局环保备案。 1.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生产,有按照要求安装相关环保设施。该公司今年1月至4月存在间歇性生产,于4月中旬停产至今,有1个工人在厂区内看守,厂区内存有原料约80吨,成品约20吨。 2.厂界外未闻到异味;生产废水经多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但沉淀池内设有一条可移动软管,可将沉淀池废水抽至备用池,有污水外排嫌疑;已安装在线视频监控,但未与新罗区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 3.备案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废气达标排放。 | 不属实 | 1.新罗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限于5月30日前完成沉淀池存在问题的整改和视频监控联网,待新罗区环保局进行复查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2.新罗区人民政府责成大池镇组织生态环保执法中队和镇村环保网格员对龙岩市秀东塑胶有限公司开展每周一次的巡查,确保当前停产整改的企业不擅自开工生产;责成区环保局加大对龙岩市秀东塑胶有限公司整改合格恢复生产后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企业生产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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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454 | 龙岩市连城县连峰镇大坪村外方段自然村,2003建的污水处理厂下雨天污水直排文川河。 | 连城县 | 水 | 被举报对象为连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即连城恒友水务有限公司),该公司项目经连城县环保局审批并验收。 1.现场检查时,该污水处理厂的各项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正常。该厂只有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废水处理后经在线监测(已联网)设备后,再通过总排放口排入旁边的文川河。 2.连城县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该厂外排废水进行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近三年的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
| 不属实 | 连城县环保局责成该厂抓紧完成污泥脱水升级改造,使污泥含水率低于60%;同时,要求该厂处理后污泥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混合填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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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527 | 龙岩市新罗区龙洲工业园,全祥医药,每天傍晚5点开始排放灰色浓烟。 | 新罗区 | 大气 | 福建全祥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医药仓储配送项目,于2012年10月开始建设,同年11月建成并投入运营,至今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该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仓储及配送工作,无生产性废气产生。 | 部分属实 | 1.新罗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医药仓储配送项目运营,待取得环保部门批复后,方可投入运营。同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该未批先建项目投资情况进行评估后,按照评估金额的5%从重进行处罚。 2.新罗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环保局、龙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有环境违法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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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528 | 龙岩市长汀县河田镇南塘村,陈*槐养猪场,罗弟村水保局山上,3家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入罗弟河。 | 长汀县 | 水 | 被举报对象为南塘村龙祥猪场;罗地村陈*水养猪、李*哩养猪场、丘*裕养猪场。 1.龙祥猪场,属可养区,已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通过环评审批并验收,目前生猪存栏2100头。但该猪场环保设施不够完善且未正常运行,处理后的废水不达标,且有少量废水排到村溪。
2.陈*水养猪场,生猪存栏430头,废水经过简单的处理后大部分排放到水保局租赁的山上果场中。 3.李*哩猪场,生猪存栏36头,位于水保局租赁的山顶果园中,果园中有足够的吸纳地,吸纳养殖场的废水及粪便,养殖废水不会排放到罗地河。 4.丘*裕猪场,生猪存栏300头,废水经过简单的处理后排放到罗地河中。长汀县环境监测站在该猪场排放口采样监测表明,废水中总磷、COD、氨氮超标。 5.长汀县环境监测站在罗地河四个猪场上游和下游采样监测表明,上游和下游总磷皆超标。 | 属实 | 1.长汀县环保局责令龙祥猪场5月30日前正常运行现有环保设施,并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处以罚款1万元;长汀县农业局责令该猪场在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标准化升级改造,并接受水质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长汀县环保局责令陈*水养猪场、丘*裕养猪场停止生产,各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
3.长汀县农业局要求陈*水、丘*裕2家猪场立即采用干清粪的方式,定期人工清运猪粪,所清猪粪运至储粪池进行发酵处理。2017年5月30前安装好抽浇灌系统,采用植物吸收的方式消纳污水,减少污染。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生猪养殖标准化升级改造并通过整改验收和水质监测。 4.河田镇政府要求李*哩养猪场不得扩大养殖规模(50头以内)。 5.长汀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县农业局、环保局和河田镇加强监管,确保4家猪场按要求改造到位,否则将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强制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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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600 | 中铁四局第五分公司在龙岩市修建南三龙铁路时,将泥浆水直接排放入新罗区铁山镇九曲溪中,导致下游福建龙岩大泉鳗鱼养殖有限公司鳗鱼大面积死亡。要求赔偿。 | 龙岩市农业局、龙岩市环保局、市铁办 | 其他 | 中铁四局南三龙铁路7标谢鹅山隧道位于新罗区铁山镇富溪村境内,在龙岩大泉鳗鱼养殖有限公司上游700米左右的位置。 1.2017年1月13日,福建海洋与渔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龙岩大泉鳗鱼养殖有限公司养殖鳗鱼的死亡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有关。但中铁四局不接受,认为司法鉴定过程中出现重大程序不合法问题,并可能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程序。
2.现场检查时没有施工,未发现有施工泥浆水直排进入九曲溪的现象。据现场负责人介绍,隧道于2014年5月5日正式破土进洞施工,并于2016年7月15日贯通,施工期间的施工废水通过隧道口前的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入九曲溪。目前谢鹅山隧道已施工完毕,已进入架梁铺轨阶段,不会再产生废水。 3.2017年3月6日到5月20日,相关部门先后四次召开鳗鱼死亡补偿协调会议,但因双方对补偿金额分歧过大,均未能达成协议。 | 部分属实 | 1.龙岩市政府已责成新罗区政府及铁山镇政府,继续做好大泉公司鳗鱼死亡补偿要求的协调,争取协商解决; 2.龙岩市环保局已责成新罗区环保局,加强工程施工的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环境保护违法问题的查处。
3.新罗区政府已责成区农业局、铁山镇政府要做好龙岩大泉鳗鱼养殖有限公司的稳定工作,指导其依法通过协商、司法途径寻求补偿解决,确保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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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636 | 龙岩市长汀县汀州镇营背街400多户居民内所有生活、卫生等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几百户居民门口明沟流到汀江河,臭气扰民,蚊蝇滋生。向有关部门反映,到现场勘察过,至今未做出任何处理。 | 长汀县 | 水 | 被举报地点位于汀州镇朝斗岩路汀州大院门口西侧。该处明沟总长度约245米,属于雨污合流,该段382户居民所有生活、卫生等污水及地表水排放至明沟,最终汇流入汀江河的市政污水管网中,存在蚊蝇滋生、臭气扰民现象。 | 属实 | 1.5月19日下午,长汀县住建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了该明沟的处理方案,在该明沟的底部埋设DN300双面波纹管用于汇集该段居民的生活污水并接入至宝珠路东侧市政污水管网中,采取雨污分流的方式解决明沟蚊蝇滋生、臭气扰民现象。 2.长汀县人民政府责成县住建局加快该段明沟实行雨污分流管网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于6月30日前完成该段雨污分流的管网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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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685 | 龙岩市长汀县三洲镇丘坊村的森辉六厂,是一家养猪企业,异味扰民,污水污染下游500多亩农作物。 | 长汀县 | 水、大气 | 森辉第六种猪场是福建森辉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于2009年投资兴建,实际存栏950头。该猪场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许可证和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设施农用地审批批文、环评验收、养殖备案表。 1.该猪场采用干清粪,所清出的猪粪运到森辉有机肥厂制作有机肥。尿液经沼气池厌氧发酵后进行沼气利用。猪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确会影响周围空气,异味扰民。
2.该猪场处理后的沼液通过高压抽水泵和PE全封闭管道抽到3公里外、海拔高差达118米的东坑油茶园,油茶园内建有400立方米的全封闭集液池,集液池的沼液通过滴灌、喷灌的方式为3000余亩油茶提供肥料。 3.经现场查看,与周边农田相邻的森辉六厂排水渠干爽清洁,无排污现象。 | 部分属实 | 1.长汀县农业局责令该厂正常运转现有的环保设施,立即进行人工清粪,在运输固体废弃物的途中,应使用全封闭的运输设备,降低异味浓度,并要求该猪场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猪场的标准化升级改造,接受整改验收和水质监测,做到污水达标排放。 2.长汀县三洲镇政府责令在猪场外围现有防护林的基础上补植香化阔叶树种;在处理生猪排泄物的过程中,加强管理,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3.长汀县人民政府责令县环保局、农业局和三洲镇加强监管,确保森辉六厂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若未按时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将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强制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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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686 | 龙岩市长汀县河田镇根溪村村民邱*鹏的两家养猪场,污水直排入河,污染严重,异味扰民。 | 长汀县 | 水、大气 | 被举报对象为邱*鹏猪场、吕*火猪场。 1.邱*鹏猪场,又名长汀县顺康猪场,属可养区,现存栏生猪2750头。目前,该猪场新建的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调试中。经长汀县环境监测站采样检测,总磷、COD、氨氮达标,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该猪场污染处理设施完善,处理后的废水达标可直接排入村溪,异味浓度很低,不会对周边群众生活产生影响。
2.吕*火猪场,属可养区,现存栏生猪460头。该猪场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已完成设备安装,未启用。现场发现,该猪场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后直接流入生化塘,然后通过抽浇灌系统输送到山上林地吸纳,未发现对外排污口,不存在污水直排入河的情况;现场异味浓度较高,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部分属实 | 1.长汀县农业局责令邱*鹏猪场、吕*火猪场加快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调试,确保2017年8月31日前通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验收,9月30日前全面完成猪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同时,要求吕*火猪场正常运转现有的环保设施,立即进行人工清粪,在运输固体废弃物的途中使用全封闭运输设备,降低异味浓度,且在处理生猪排泄物的过程中,加强管理,降低对周边群众 2.长汀县人民政府责令县农业局、环保局和河田镇加强监管,督促邱思鹏猪场和吕炳火猪场9月30日前全面完成猪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做到达标排放。若未按时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将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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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731 | 龙岩市长汀县濯田镇长兰村七组村民张*粮、张*登无手续擅自在居民住所区养猪,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关闭猪场。 | 长汀县 | 水 | 1.张*粮养猪场,存栏41头,属家庭散养户。现场检查发现,养殖污水通过沼气池排入吸纳地,未发现污水直排情况。生猪养殖过程引起的异味影响周围空气,离最近的居民住宅50余米,存在异味扰民的问题。 2.张*丁养猪场,存栏46头,属家庭散养户。现场检查发现,养殖污水通过沼气池排入吸纳地,未发现污水直排情况。生猪养殖过程散发的异味影响周围空气,离最近的居民住宅100余米,存在异味扰民的问题。
| 属实 | 1.长汀县濯田镇人民政府责令张*粮、张*丁两家养猪场在5月22日前关闭拆除停养,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关闭拆除停养,将组织力量给予拆除。 粮、张*丁两养猪场已清理全部生猪,并承诺不再复养。 2.2017年5月20日,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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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758 | 龙岩市新罗区登高西路幸福公馆1号商住楼前,地下冒出的刺鼻油烟严重扰民。尤其是家重怪味鱼的餐厅,饭店喷出的油烟,即是关闭门窗,室内还是油烟味,该楼层住户苦不堪言。 |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油烟 | 被举报对象为新罗区双傅餐饮店(重庆怪味鱼)、新罗区幸福人家饭店(天下客家)、新罗区鑫金友饭店(河田鸡饭店)、新罗区兴醉食汇火锅店(醉食汇)。 经现场核查,四家店铺均持有营业执照,均存在地下管道排油烟现象,但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设备正常使用。
| 属实 | 市执法局责成上述店铺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同时,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油烟排放检测。目前,当事人均已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报告显示其有超标排放行为,将依法严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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