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晚,位于漳平市永福镇的漳平市海龙塑料制品厂废塑料米加工厂内,钩机声隆隆,执法部门对加工厂内的生产设备进行依法拆除。目前,后续清场工作正在进行中。
4月27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关于“漳平市海龙塑料制品厂污水乱排、废弃直排、臭气扰民”的信访件后,漳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出批示,责成环保局和永福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环保局联合永福镇政府主要领导组织该镇环保站、安监站、经委以及相关驻村干部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加工厂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未配套建设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环保局依法对加工厂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依法予以拆除并处4万元罚款。
漳平市委、市政府表示,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以此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加大力度排查行政区域内的违法污染企业,依法对其关闭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