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平一服装厂因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被消防部门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漳平金立服装有限公司,位于漳平市下桂林省道208线南侧主站房幢第二层,使用面积约900平方米。12月4日,消防部门在对漳平金立服装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根据存在的问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判定漳平金立服装有限公司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