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对象:
自2018年7月1日起,龙岩市本级下岗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方式由一年一次性缴交变更为按月缴交,缴款银行由邮储银行改为农业银行, 参保人须与农行签订医保按月代扣代缴协议后方可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根据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确定龙岩市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龙人社〔2015〕181号),确定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下岗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标准为月缴277.2元/人(年缴合计3326.4元/人),参保人应在银行扣款时(每月1日,逢节假日和双休日顺延)保持农行协议账户余额充足,确保代扣代缴正常。
特此通知。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