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文件(四)
关于龙岩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龙岩市2015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
——2015年11月26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上
龙岩市财政局局长 郑锦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就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龙岩市2015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汇报,请予审议。
一、全年财政收入预计
今年以来,全市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应对加快发展与加快转型的双重压力,及时制定贯彻各项促进增收的政策措施,财政收入由小幅下降逐步企稳回升。但受经济增长放缓,煤炭、水泥、铁矿石等价格持续走低,相当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利润下降等因素影响,重点财源税收增长乏力,连续数月税收收入出现减收,主体税种增长持续放缓,财政收入持续低位运行,全年财政收入形势较为严峻,全市和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要实现年初预期财政总收入增长10%、地方级收入增长8%的目标十分困难,收支矛盾较为突出。
1-10月,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25.32亿元,占年初预算的79.2%,落后序时进度4.1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长4%,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103.19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1.9%,落后序时进度1.43个百分点,增长6%。(2014年11月当月全市财政总收入17.3亿元、地方级收入7.45亿元,2014年12月当月全市财政总收入27.68亿元,地方级收入完成15亿元,存在较多一次性收入因素,抬高了收入基数。今年以来全市可组织的一次性收入基本在9月前入库,第四季度收入增长潜力小,剔除一次性因素后每月入库财政总收入约20.5亿元、地方级收入约9亿元,要完成年初预算目标11-12月还需入库财政总收入59.18亿元、地方级收入22.85亿元非常困难)。
1-10月,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25.94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3.5%,超序时进度0.17个百分点,增长4.7%,其中:市本级地方级收入完成37.51亿元,占年初预算的91%,超序时进度7.67个百分点,增长6.8%。
1-10月,全市基金收入完成32.57亿元,下降43.6%,其中: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12.32亿元,下降54.5%。全市基金支出完成40.41亿元,下降31.3%,其中:市本级基金支出完成8.45亿元,下降60.5%。
10月下旬,市财政局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对七个县(市、区)和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就2015年财政收入预计完成情况、税收增减变化因素、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2016年财政收入形势预测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根据各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征管部门对2015年财政收入情况预计,综合分析影响收入增减各项因素, 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入预期目标为:
(一)全市
全市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269.54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261.69亿元)增长3%,其中: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24.63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19.84亿元)增长4%。
(二)市本级
1.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147.3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50.8亿元)97.7%,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43.76亿元)增长2.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43.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1.21亿元)105.1%,比上年实际完成数(42.67亿元)增长1.5%。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3.6亿元,比年初预算减收21.5亿元,比上年下降54.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预计比年初预算减收22.53亿元。
影响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入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税收收入缺口大。2014年全市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88%,占地方财政收入74%,税收收入能否完成年初预期目标是实现全市财政收入增长目标的关键。今年以来,除卷烟行业小幅增收外,全市其他非烟经济税源严重萎缩,尽管全市国地税部门通过加强税源调研分析,密切关注重点企业产销动态,查找征管薄弱环节,研究堵漏增收措施,但是税收收入距离年初预期目标仍有较大距离。2015年1-10月全市税务部门征管的财政总收入完成200.79亿元,增收4.19亿元,增长2.13%,完成地方财政收入78.39亿元,增收1.48亿元,增长1.92%,
市国税局预计2015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40.25亿元,减收6.33亿元,下降4.31%,预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9.3亿元,减收2.7亿元,下降12.7%。市地税局预计2015年完成财政总收入92亿元,增收3.07亿元,增长3.5%,预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70.8亿元,减收4097万元,下降0.6%。尽管全市财政部门为确保财政收入增幅实现争先进位目标,在国税、地税收入短收的情况下,积极加大非税收入组织力度, 1-10月非税收入已完成24.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4.32亿元、增长21.1%,但增收总量预计仍难以弥补税收收入缺口。
2.市县收入增量下滑。根据各县(市、区)和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对2015年财政收入预计数汇总,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262.16亿元,增收0.47亿元,增长0.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18.29亿元,同比减收1.55亿元,同比下降1.3%。从收入进度看,1-10月仅新罗、武平地方财政收入超序时进度,其他县市区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均未达序时进度。财政总收入增幅出现负增长的县市区有所增加,分别是长汀(-13.2%)、连城(-6.3%)、永定(-6.9%)、漳平(-2.7%)。新罗区和上杭县财政总收入、地方级收入因法人股减持一次性收入影响,增幅提升较快,但后续财源不足,如剔除股票减持缴纳企业所得税一次性收入,两个县(区)财政收入将出现负增长。
3.重点行业减收明显。根据国地税部门对分行业收入增减因素分析,传统的卷烟税源和资源型产业税收贡献占我市税收一半以上。卷烟税收成为保持税收增长的主要支撑点,1-10月卷烟税收同比增收4.85亿元,同比增长6.3%,但受控烟政策影响,卷烟需求趋缓,提升税收增速的能力走弱。
资源型产业持续减收。今年以来新罗区陆续关闭产能6万吨以下小煤窑,煤炭企业产量减少,加上10月1日起煤炭税费征收标准由原来每吨32.47元调低到23.73元,预计煤炭税收继续减收。受铁矿石单价下跌167元等价格因素影响,铁矿石采选行业大部分企业出现亏损,龙头企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公司增值税1-9月已累计减收3,102万元、龙岩市天山矿业公司累计减收918万元。因市场竞争加剧和北方水泥的冲击,龙岩市场水泥价格同比减少22元/吨,引起企业利润急剧下滑,税收减收。
除资源型产业外,全市其他非烟税源总量偏小,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少(1-9月仅新增6家),产业链短且多处于中低端,税收拉动能力有待提升。除龙净环保、龙马环卫等小部分机械龙头企业增收外,中心城市其他机械制造企业大多生产经营困难,利润下降,税收减收。2015年神华发电公司发电总指标同比减少9 亿度,万安溪水电公司基础维修、扩容改建,第四季度电力行业税收总体减收。房地产业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根据现有税收征管政策和国家支持房地产健康发展各项政策,扣除对房地产企业利润下调带来企业所得税减收因素,房地产业税收预计小幅增收。
二、2015年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建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安排建议
尽管中心城市房地产销售有所回暖,但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等主要税源产业受经济下行和产能结构调整影响冲击较大,增速放缓,加上去年第四季度收入基数高,预计11-12月收入增幅将继续回落。综合相关因素分析,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43.31亿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全年预计39.7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11亿元,其中:一般财力预计21.36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66万元;具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财力预计18.4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16亿元。
1.一般财力安排支出调整
根据市本级一般财力比年初预算减少566万元的实际,为保证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建议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6万元弥补今年一般预算财力缺口,通过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确需新增的项目支出34,394万元。
(1)调资及机关社保改革相关支出5320.63万元,主要是市直单位2014年10月-2015年7月调资净增支3,920.63万元,市直相关单位调资需追加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及驻村干部安置费、生活津贴、体检费及增人增支等1400万元。
(2)兑现相关政策需安排支出18,698.14万元,其中:市交通运输局上半年快速通道征拆资金融资利息7,320万元,龙岩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特殊贡献奖励4,996.96万元、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上半年九大片区开发前期费用1,501.39万元,市委党校迁建项目1,000万元,龙岩紫荆创新研究院运营经费2,000万元,市粮食直属库迁建1,000万元、2014年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经费10万元、市总工会劳模津贴4.79万元、2014年20个劳模工作室补助经费40万元、市委办2007-2013年党政专网通信运营补贴经费35万元,金融支出80万元,龙岩漳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超收奖励10万元,市消防支队训练基地项目建设700万元。
(3)首套房契税“即征即奖”资金5975.39万元。
(4)为民办实事项目2,070万元,其中: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经费310万元,治理“餐桌污染”、“食品放心工程”专项资金260万元、公交车购车补贴1,000万元、公交公司政策性亏损补贴500万元。
(5)民生政策提标支出878.59万元,其中:新农合提标市级补助资金115万元,市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提标补助763.59万元。
(6)2015年市级派驻蹲点村帮扶资金450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529.55万元,其中:市环保局新增定编不入编人员经费118.67万元、环境信息中心业务经费26.06万元,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新增定编不入编人员经费74.82万元、市环境保护局排污权交易中心前期费用10万元、淘汰黄标车补助300万元。
(8)部门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的结转资金被收回后,确需按原用途安排使用的633.1万元,主要是: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205.65万元、广电大楼多功能会议厅装修尾款91.57万元、市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专项经费68.7万元,龙岩技师学院国家示范校培训基地建设5.17万元,龙岩电视台演播厅消防工程尾款7.26万元,2012年至2013年市级生猪储备费用55.2万元,价调基金办2014年第四季度征收手续费123.55万元,“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经费76万元。
(9)民族补助资金100万元(市四届委员会会议纪要[2015]43号要求从2015年起调增100万元)。
(10)市布展办(博物馆)以前年度工作经费缺口150万元。
(11)工商、质监等单位执法专项经费缺口285.67万元,其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专项经费20万元、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缺口经费15万元、“一照一码”注册官助理经费30万元;市审计局业务经费50万元;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业务经费20万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费35.67万元;市计量所计量器具检定经费25万元;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经费15万元。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协警工资60万元、安全保卫及警卫经费15万元。
(12)驻外办经费缺口20.8万元,其中:市政府驻福州办事处追加车辆经费10万元;市政府驻京联络处综合协调中心新增房租经费10.8万元;
(13)闽西客家联谊会编印《闽西客家联谊会成立20周年特刊(画册)》《闽西客家联谊会20年大事记》经费10万元、赴台参加世界客属第28届恳亲大会经费10万元;
(14)据实结算的社保和卫生支出-737.85万元,其中: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541.43万元、市就业中心就业专项资金-400万元、高龄补贴补助经费-79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48.9万元、市民政局城乡医疗救助经费-47.3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性经济补助金-42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配套经费-25万元、革命“五老”人员生活定补经费-24.2万元、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及支前民兵生活困难补助经费-11.1万元、孤儿生活基本保障市级补助资金-13.5万元、市民政局社区建设专项-12.94万元、市直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经费-11万元、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经费-5万元、1953年底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3.01万元、市卫计委乡村医生津贴及养老保险补助-1.92万元、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济费320万元、病故军队离退休干部家属一次性抚恤金88.32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77.1万元、现役军官副团职以上无工作随军家属社保医保金0.6万元、市直机关关工委新增定编不入编人员经费5万元、市卫计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1万元、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改革费用10万元、市老龄办百岁老人慰问及长寿补贴8.46万元、市红十字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补助4.5万元,溪南干休所树木修缮费0.97万元、大门改造及增设电子监控安全设施2.5万元。
2.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财力安排支出调整
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财力(部分属列收列支项目)预计比年初预算净增加3.16亿元,相应调增(减)相关项目支出如下:
(1)因其他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收入(属列收列支项目)预计比年初预算净增加,相应调增(减)相关专项支出22,765万元,其中:因市交通发展集团公司和市汇金公司的收入受市级相关政策影响大,这两家企业的国资收益建议缴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应增加安排支出4,594万元;兴业银行股权减持及分红超收相应安排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支出5,214万元,排污权使用费收入一次性缴库相应安排专项支出3,020万元;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等相应安排住房相关专项支出10,122万元,广电网络集团存量收入返还减收相应减少支出185万元。
(2)因赣龙、南三龙铁路建安税预计比年初预算增加,相应调增铁路建设专项支出5,314万元。
(3)捐赠收入增收相应调增市福利中心等相关受赠单位支出3,682万元。
(4)因机构下放,由省下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支出基数安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231万元,由省下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支出基数安排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977万元。(工商和质监部门的收费、罚没收入已在第5、15项中按收入基数根据实际收入情况统筹安排)
(5)因罚没收入预计比年初预算增加,相应增加相关执法部门办案及建设经费1,962万元。
(6)因矿产资源补偿费及探矿权采矿权收入增收,相应调增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1,760万元。
(7)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预计比年初预算增收,相应安排市水利局何家陂水库还贷支出800万元。
(8)法院诉讼费增收,相应增加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安排支出650万元。
(9)因相关人员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划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县药检所上收市级管理等,相应调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支出414万元。
(10)森林植被恢复费增收,相应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增加190万元。
(11)水利建设资金增收,相应水利建设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325万元。
(1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增收相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相关支出100万元。
(13)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收入减收3,485万元,相应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产业股权投资基金2,485万元。
(14)因年初按照市委专题会议纪要规定,市与新罗区教育费附加收入分成比例由原来5:5调整为4:6,市本级教育费附加预计比年初预算减少,相应减少教育费附加支出2,684万元。
(15)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计比年初预算减收,相应减少相关执收部门经费2,685万元。
(16)因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入减收,相应减少市人防办人防专项支出400万元。
(17)城建税减收相应减少其他城建支出27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安排建议
政府性基金收入全年预计完成136,054万元,按照基金预算列收列支要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136,05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14,958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减收,相应调减征地拆迁成本等相关支出225,300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减收,相应调减相关支出2,000万元。
3.其他政府性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收入减收,相应调减相关支出175万元。
4.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减收,相应调减相关支出82万元。
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超收,相应调增相关支出4,700万元。
6.污水处理费因年初由一般公共预算转列政府性基金,相应调增相关支出3,000万元。
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超收,相应调增廉租住房等相关支出2,729万元。
8.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由年初省级统一收取后安排下达改为地方直接分成,调增相关支出1,500万元。
9.水土保持补偿费因年初由一般公共预算转列政府性基金,相应调增相关支出650万元。
10.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增收,相应调增相关支出20万元。
三、政府债券转贷收入预算安排建议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新增债券转贷资金的相关通知文件,省转贷我市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2,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21,601万元,专项债券20,599万元。
(一)债券期限、构成及利率
1、第一批一般债券:3年期8,741万元、5年期26,220万元、7年期26,220万元、10年期26,220万元,利率分别为:2.83%、3.13%、3.45%、3.46%。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2、第一批专项债券:5年期6,300万元,10年期6,299万元,利率分别为3.16%、3.5%。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3、第二批一般债券:3年期3420万元、5年期10,260万元、7年期10,260万元、10年期10,260万元,利率分别为:2.98%、3.09%、3.26%、3.25%。3年、5年、7年期按年付息,10年期按半年付息,到期还本。
4、第二批专项债券:5年期4,000万元,10年期4,000万元,利率分别为3.09%、3.25%。3年、5年、7年期按年付息,10年期按半年付息,到期还本。
(二)债券收支预算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部分
(1)新增一般债券相应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601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债务转贷收入”科目。
(2)安排一般债券支出相应增加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23,812万元,其中:交通路网建设5,500万元,龙岩大道高架桥等龙岩中心城市公用设施建设12,100万元,龙岩城发集团龙岩大道高架桥及双永高速北互通连接线BT回购款4,212万元,龙岩城发集团龙岩大道及双永高速北互通连接线BT项目前期费用2,000万元。
(3)安排一般债券支出相应增加增加市转贷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支出15,000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债务转贷支出”科目,其中:军民融合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7,000万元,高陂小城镇建设资金3,000万元。
(4)转贷县市区一般债券支出相应增加市级转贷县(市、区)支出82,789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债务转贷支出”科目。市级转贷县(市、区)的一般债券支出,由县(市、区)政府按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纳入县(市、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分县市区债券收入情况详见附表)
2.政府性基金预算部分
(1)新增专项债券相应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599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债务转贷收入”科目。
(2)安排专项债券支出相应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688万元。
(3)转贷开发区专项债券相应增加市转贷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高新园区政府性基金支出8,000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债务转贷支出”科目,其中:南、北环路项目建设3,000万元和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
(4)转贷县市区专项债券相应增加市转贷县(市、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0,911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债务转贷支出”科目。市级转贷县(市、区)的专项债券支出,由县(市、区)政府按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纳入县(市、区)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分县市区债券收入情况详见附表)。
按照上述调整方案,2015年年初预算市本级支出366,706万元,加上一般债券收入121,601万元,减去转贷县(市、区)和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债券支出97,789万元,加本次调整增加的项目支出34,394万元和专项财力支出31,643万元,全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支出合计456,555万元。年初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51,012万元,减去本次调整减少支出214,958万元,加上专项债券收入20,599万元,减去转贷县(市、区)和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债券支出18,911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合计137,742万元。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地方政府债券偿还计划安排,安居公司调入资金500万归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列“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科目;安居公司调入资金104.34万元归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列“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科目。根据财政部关于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要求,基金上年结转(含省专款)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970.8万元,按审计要求市地产事务部山海协作项目余款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224.95万元,已按原文件规定用途拨付宅基地和集体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补助等相关支出2,479.99万元。